连江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FJLQ20250133
二、项目名称:食堂劳务服务
三、成交信息
供应商名称:福建到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1黎明大厦204-2室
成交金额:204000元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序号 |
供应商名称 |
服务名称 |
服务范围 |
服务要求 |
服务时间 |
服务标准 |
1 |
福建到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|
食堂劳务服务 |
连江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服务 |
每日必须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,不得拖延;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等,具体按磋商文件、响应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。 |
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提供相关服务。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,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,方可续签合同(1年+1年+1年模式)。合同一年一签(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)。 |
应在经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许可经营等,具体按磋商文件、响应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。 |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 林阿珊、吴丽民、吴秀平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: 中标(成交)总金额在100万元(含)以下的按1.5%缴纳。 按上述计算的代理费总额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包干收取。
缴纳服务费账户(开户名: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,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,账号:1402 0232 0960 0058 290)
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:4000元(人民币)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它补充事宜
1、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。
2、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8.30分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 采购人信息
采购人:连江县人民检察院
联 系 人:陈鸿
联系电话:22138193
2.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代理机构: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
邮编:350002
联系人:陈爱琴、刘丽花、王佳堃
联系电话:0591-63037983
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,因停电、网络故障、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,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(不超过4小时),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,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;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(超过4小时),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,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、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,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。
联系电话:0591-63037991
公司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
电子邮箱:fjlqzb888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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